川自然资函〔2026〕62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市(州)监管局,各市(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
四川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川自然资函〔2026〕62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市(州)监管局,各市(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
四川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