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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展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专家审查
发布日期:2025-10-17 来源: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分享到:

为加快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10月14日,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州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在成都开展全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专家审查会。特邀省空间规划院、省国土科研院、四川师范大学等乡村规划编制管理相关专家,对全市9个县(市、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进行会审把脉,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区规划及管理工作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上,与会专家结合各地乡村地区发展实际,重点对“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底线管控、建设管控等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对下步成果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悉,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是乡村地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使用合法存量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等规划依据,全市各地目前均已进入审查审批阶段。下一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指导各地结合经市政府批复的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做好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审查审批,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审查会上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严格按照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修改完善成果方案,对内容进行精打细磨,杜绝文数错漏、语义含混等问题。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和审查、审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精细审查,以确保全市各地的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好用、实用、管用,更好服务于乡村地区发展建设。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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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展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专家审查
发布时间:2025-10-17 来源: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快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10月14日,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州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在成都开展全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专家审查会。特邀省空间规划院、省国土科研院、四川师范大学等乡村规划编制管理相关专家,对全市9个县(市、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进行会审把脉,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区规划及管理工作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上,与会专家结合各地乡村地区发展实际,重点对“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底线管控、建设管控等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对下步成果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悉,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是乡村地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使用合法存量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等规划依据,全市各地目前均已进入审查审批阶段。下一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指导各地结合经市政府批复的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做好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审查审批,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审查会上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严格按照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修改完善成果方案,对内容进行精打细磨,杜绝文数错漏、语义含混等问题。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和审查、审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精细审查,以确保全市各地的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好用、实用、管用,更好服务于乡村地区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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