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青川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属地乡镇以绿色矿山建设为理念,以矿山修复实现长远经济价值和尽快实现水土保持为目标,以种植适合本地生长植物为抓手对矿山生态修复进行科学规划,制定《青川县废弃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青川县生产在建矿山生态修复督导方案》,并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县生产在建矿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100%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并督导企业整改销号,销号率100%。
落实矿企主体。根据全县统一规划,矿山企业通过外出学习和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的模式,进一步细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种植适宜当地矿山生长植物的基础上探索引进格桑花、木豆、果牧粮草等植物,将乔木、灌木和草皮同时种植,实现矿山生态修复长远经济价值与近期效果兼顾的双重目标,一年来,全县累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1000亩以上。
引导群众主动。当地群众以保护好代管山林土壤实现长远有经济价值、近期无空气污染为出发点,积极主动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既实现了群众就近就业,又保证了矿山生态修复质量。一年来,全县矿山生态修复累计解决就业人员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