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行政检查规则(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3年11月3日至12月4日
综合执法监督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求《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行政检查规则(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川司法发〔2022〕115号)文件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行政检查规则(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
现就上述“一目录”、“不予处罚”清单、“免予处罚”清单及“减轻处罚”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4日,请于12月4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陈佳梅;联系电话:028-87590987;电子邮箱:1250851098@qq.com。
附件: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及分类行政检查规则(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
3.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
4.四川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土地类)(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