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厅动态

省厅召开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3-09-20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地籍中心) 字体: 分享到:

为有序推进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9月15日,省厅召开立法座谈会。与会人员立足耕地保护实际,从不同角度对条例立法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度措施等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斌参加会议并总结讲话,并就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城环资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省厅统筹谋划条例立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整体推进有力有序。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深刻认识成都平原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要准确把握耕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清醒认识我省特别是成都平原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稳固建立长效机制,筑牢成都平原耕地保护的法治保障。二是统筹推进,加强协作,积极推动条例立法。要充分发挥立法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省级有关单位的关心和帮助,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坦诚交流,努力争取理解和支持。要统筹安排进度,细化分解任务,有序推进条例草案初稿的形成。三是集思广益,开门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要大力依托川内高等法学院校的专业支撑,广泛征询自然资源领域专家的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厅起草专班的业务优势。要分类梳理研究,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省人大城环资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教授,四川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东坡区四季鲜蔬菜专业合作社代表,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雅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雪蕊
[上一篇]:
[下一篇]:
省厅召开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地籍中心)

为有序推进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9月15日,省厅召开立法座谈会。与会人员立足耕地保护实际,从不同角度对条例立法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度措施等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斌参加会议并总结讲话,并就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城环资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省厅统筹谋划条例立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整体推进有力有序。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深刻认识成都平原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要准确把握耕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清醒认识我省特别是成都平原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稳固建立长效机制,筑牢成都平原耕地保护的法治保障。二是统筹推进,加强协作,积极推动条例立法。要充分发挥立法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省级有关单位的关心和帮助,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坦诚交流,努力争取理解和支持。要统筹安排进度,细化分解任务,有序推进条例草案初稿的形成。三是集思广益,开门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要大力依托川内高等法学院校的专业支撑,广泛征询自然资源领域专家的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厅起草专班的业务优势。要分类梳理研究,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省人大城环资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教授,四川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东坡区四季鲜蔬菜专业合作社代表,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雅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 主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 内容维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
  •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