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清理涉矿产资源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省厅对2025年7月底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矿产资源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9件;废止的2件。
下一步,省厅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制度衔接,加快建章立制,持续完善涉矿管理相关政策体系,确保新矿产资源法中规定的各项新制度在我省落实落地,切实促进我省矿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