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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叙永县观兴嘉胜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 字体: 分享到:

2016年8月以来,泸州市叙永县观兴嘉胜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泸州市叙永县观兴镇长坝村六社5397.07平方米集体土地修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投入生产经营。其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2019年12月27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397.07平方米土地;2.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3897.07平方米土地(扣除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已处罚的林地面积15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5845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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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叙永县观兴嘉胜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发布时间:2020-01-09 来源:

2016年8月以来,泸州市叙永县观兴嘉胜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泸州市叙永县观兴镇长坝村六社5397.07平方米集体土地修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投入生产经营。其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2019年12月27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397.07平方米土地;2.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3897.07平方米土地(扣除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已处罚的林地面积15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5845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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