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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01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傅宗洪委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视和信任,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力度的建议》(第0912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的“统一规划建设”“专项划定建设用地”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支持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情况

近年来,自然资源厅从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生态修复等多方面积极支持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要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推进区域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沱江等生态廊道建设”有关要求,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关于绿色生态走廊的建设任务,自然资源厅会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规资〔2021〕428号),全面深化川渝两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合作,协调规划引领和管控,共同推进嘉陵江等“六江”生态走廊建设,谋划和实施一批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两地生态共建共享。

(二)坚持规划引领。一是将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有关内容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年6月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为开展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空间指引。二是自2021年7月起,川渝两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编制(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嘉陵江等“六江”生态走廊共保、共建、共享等三大核心任务,谋划林草资源提升、河湖湿地治理、城乡生态治理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支撑体系建设等6项行动计划,部署“十四五”期间19个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成果,年内报批实施。

(三)统筹生态修复。川渝两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支持相关市县以嘉陵江流域为单元,组织嘉陵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申报实施,统筹推动区域森林质量提升、草地恢复治理、河道和岸线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农田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等重点项目,将嘉陵江绿色走廊建设成为美丽山水生态画卷,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然资源厅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

(一)强化规划协同。将嘉陵江两岸造林绿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生态用地,避免“造林落地难”等问题出现。

(二)统一规划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报批实施,统筹嘉陵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快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

(三)加大项目支持。依托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委员会,争取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共同推动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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