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秦巴山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建议》(第0806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会同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十四五”期间,我省未实施省级山水工程,仅实施了国家山水工程。根据财政部发布“十四五”山水工程申报通知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中央财政主要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各省择优选择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总投资10-20亿元(不含)的项目奖补5亿元,总投资20-50亿元(不含)的项目奖补10亿元,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后,若实际完成投资低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规定的总投资规模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被部分或者全部收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秦巴山脉是中国中部重要的地理单元,主要由秦岭和大巴山脉组成,横跨陕西、四川、甘肃、湖北、河南五省,是长江与黄河分水岭,也是中国南北地理、气候、文化的重要过渡带。秦巴山脉巴中片区位于大巴山系米仓山南麓,属典型的盆周山区,水域属长江流域渠江水系,位于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三区四带”中的“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系统类型丰富,服务功能突出,在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维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厅将积极向上对接,及时掌握“十五五”国家山水工程项目申报政策,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省级部门,根据财政部发布“十五五”山水工程申报条件与要求,指导巴中市开展秦巴山脉巴中片区“十五五”国家山水工程申报工作。同时,建议巴中市结合实际,按照山水工程已有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借鉴优秀案例经验,加强秦巴山脉巴中片区生态问题识别诊断,全面梳理山水工程子项目,提高实施方案编制质量,提前制定资金筹措方案,用好相关产权激励、资源利用和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吸引社会资本提前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必要时可打破行政界限,以山体山脉相对完整的地理单元为基础,积极对接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中下游等相关市共同谋划山水工程,增强山水工程整体性和系统性。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刘云,联系电话:028-87036253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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