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生禄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西部山区耕地保护政策的建议》(第1168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地类空间布局”的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工作要求,自然资源厅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多次座谈交流,共享耕地、林地、高标准农田等有关数据,深入分析地类矛盾冲突,共同研究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划定规则,进一步核实耕地、林地、园地等土地利用现状,为调整优化耕地空间布局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持续优化耕地布局,通过“置换一批”,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的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同时,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等措施,打造一批农田设施完善、生态良好、适合规模种植的耕地集中连片区。
二、关于“深挖耕地恢复资源”的建议
一是前期,自然资源厅扎实开展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潜力分析,组织各地科学编制年度耕地流入流出管理实施方案,坚持量质并重,优先恢复平原和平坝地区耕地,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恢复。二是改进占补平衡落实方式,各类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将非耕地垦造、恢复为稳定利用耕地的,均可作为补充耕地,进一步拓宽了耕地补充来源。三是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林草湿荒普查成果等基础上,开展耕地、林地、园地等空间治理,组织编制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空间规划,划定适宜实施恢复和补充耕地重点区域,留足留优耕地恢复补充后备资源,系统谋划、合理优化耕地资源空间布局。
三、关于“完善保护激励机制”的建议
一方面,按照“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支持实施各类种粮补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4年,安排资金66亿元,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促进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二是实施种粮大户补贴。2024年,安排资金8.9亿元,按照成都平原区100元/亩、丘陵山区150元/亩的标准,对全省4.2万户种粮大户给予补贴,补贴面积664万亩。三是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2024年,安排资金9.9亿元,按照200元/亩的标准,支持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95万亩。四是实施扩种油菜补助。2024年,安排资金3.53亿元,按照150元/亩的标准,支持扩种油菜235万亩。五是实施粮食生产先进县定向激励补助。2024年,安排资金5亿元,对粮食产量、增幅、单产综合排名靠前的粮食生产先进县给予激励,激励资金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发展,促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和粮食产量。另一方面,激励地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财政厅会同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85号),建立财政支持耕地保护奖惩机制,激励地方恢复和保护耕地。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强化投入保障,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激励各类主体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兰虎山;联系电话:1307609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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