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盘活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机制的建议》(第105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部署在全国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我省成都、泸州两市被列入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厅通过邀请自然资源部领导来川指导和成立省级试点工作指导组等方式,指导试点城市抢抓政策窗口期,深挖试点改革潜力,系统推进政策赋能、机制创新,在政策框架内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经调查摸底和动态更新,成都、泸州两市共报自然资源部上图入库低效用地(含历史遗留用地)41.82万亩,为盘活利用打牢坚实基础。成都市出台《以城市更新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8个,泸州市出台《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试点的通知》等措施文件10个,探索构建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体系。两市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成都市金牛区国宾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探索出统一征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上市、统一分配的“五统一”工作模式,推动项目实现“投建营”一体化开发建设,入选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泸州市泸县整合运用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试点政策,在全省首创“土地+森林”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截至2024年12月,两市共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8.7万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试点取得更大成效。一是注重协同推进,认真落实指导责任,协助试点城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试点城市开展前瞻性、特色化创新探索,增强改革试点合力。二是推动责任落实,会同省委改革办等部门(单位),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试点城市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举措,推动形成更多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成果和典型案例。三是加强经验总结,指导开展试点中期评估,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及时向自然资源部、省委改革办等报送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争取在更高平台推广我省试点工作经验。四是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对接汇报,积极向自然资源部争取扩大我省试点范围,推动更多城市受益。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段炼;联系电话:028-87036181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