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旭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10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特别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宝贵参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背景情况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2024年8月,自然资源部在总结5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并于12月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其中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应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工作底图,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相关子项目应与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或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做好衔接。同时,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整合归并零星、插花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允许入市。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2024年4月底,第二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结束,后续工作需待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后再按要求开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工作要求,宅基地目前未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方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正推动出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近日,自然资源部已就推进入市改革有关文件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入市改革正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我厅正结合自然资源部最新文件精神,聚焦地方普遍反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我省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并就实施规划依据、指标认定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等细化工作要求。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支持探索实践方面,2021年泸县“9.16”地震后,我厅积极支持泸县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耕地整治、林地整治、河流整治、村庄整治工作,着力破解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系统质量退化、产业融合不足等问题,助推灾后恢复重建与乡村振兴。规划管理方面,2024年,我厅印发《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指南(2024年修订版)》《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明确提出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避免规划标准“一刀切”,村规划采取“菜单式”编制,各地可结合村规划编制指南要求,按需选择村规划编制内容。同时,对符合“通则”适用情形的项目,可依据“通则”核发规划许可,可不再单独编制详细规划。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方面,2024年5月,我厅印发了《四川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2024年)》,其中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和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可按照我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有关规定引进和发展符合土地用途的相关产业。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方面,我省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年度更新制度,并于2024年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补充更新工作,优先将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加的耕地等,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试点期间,全省共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33宗、面积1591亩,有效激活农村土地要素,试点地区探索形成系列制度性成果,泸州市古蔺县、泸县试点经验入选全国入市典型示范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建议,衔接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乡村振兴用地等相关政策,落实好规划管理等相关要求,加快出台我省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文件,强化工作指导,推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指导地方规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文件精神,指导地方依据详细规划深度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同时,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相关工作,推动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更好满足乡村用地需求。
二是不断完善规划管理。指导各地加快出台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并依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子项目与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或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衔接,不再强制要求编制实用性村规划,切实减轻地方规划编制资金压力和基层负担。
三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持续指导各地用好《四川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2024年)》,保障农村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持续关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正推动出台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省管理办法,会同农业农村厅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储备区划定、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等工作,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相关子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报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五是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积极跟进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政策文件出台情况,适时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配套措施,待相关文件出台后,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保障农民合理居住需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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