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商请推选四川省第三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
鉴于四川省第二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聘期将于2025年底结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队伍建设,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选聘四川省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和建立地质灾害专家积分管理制度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0号),我厅决定选聘四川省第三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以下简称选聘专家),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常态防治提供技术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地质灾害防治事业。近3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评优评先的优先。
(二)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及科研工作15年(含)以上。
(三)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救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丰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能胜任突发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近3年参加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优先。
(四)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提供过政策咨询意见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且愿意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导、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凡推荐入选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库的专家,需已加入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
地质灾害防治领军人才,以及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的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二)对于曾被聘为四川省第一、二批突发重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专家,但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有变化的,仅需提交变化的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本次申报工作仅接受单位推荐。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加盖鲜章,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报送至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段25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审核提名。自然资源厅组织对被推荐专家的专业水平、科研成果、工作经历和近年参与我省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审核,确定100名专家人选。
(三)公示聘任。公示后,按《四川省自然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将相关专家纳入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类专家库,向被选聘专家颁发聘任证书(期限为3年)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对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用心用情用力的专家,帮助我厅组建优秀务实的专家队伍。
(二)参与申报单位需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系人(附件2),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方便保持沟通联络,确保专家选聘工作高效推进。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3日
(联系人:李小平、罗鸿,电话:028-87033246、028-83228997;邮 箱:4581588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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