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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空间规划院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5 来源:省空间规划院 字体: 分享到: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我单位要求,前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本人,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咨询电话:028-83393638。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5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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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5 来源:省空间规划院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我单位要求,前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本人,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咨询电话:028-83393638。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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