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一是压紧压实有效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基金账号。组织银行、矿山企业开展座谈,签订三方共管协议,并要求企业按时报送年度生态修复总结,动态掌握有效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截至目前,建立矿山修复基金账户28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6家,生态修复面积24.73公顷。
二是抓实抓细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制定《盐边县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组织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对全县矿山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包矿督导检查等制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363个,修复面积30.56公顷。
三是开展废弃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废弃矿山、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发催告通知等形式,督促企业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选取西矿段营盘山进行试点生态修复,清理山上危岩,回填表土,在中部种植车桑子、戟叶酸模、铁线草,沿坡顶线种植五色梅,沿坡底线种植爬山虎,成功复绿16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