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求《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推动两地社会信用一体化建设发展,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我厅联合重庆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起草形成了《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程序,现就《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8日,请于7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高会会
联系电话:028—87036259
电子邮箱:sczrzyxfc@163.com
附件:1.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