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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厅召开2021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扶贫办 字体: 分享到:


5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1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安军,办公室、登记局、利用处、规划局、管制处、修复处、耕保处、防治处、矿保处、地勘处、执法局、扶贫办、宣教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13新闻媒体单位应邀参加本次新闻通气会。

会上,谢安军通报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又称《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政策出台的意义等相关内容,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围绕保障农民建房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经济地理版图、鼓励多渠道筹措地灾防治资金、探索“地质+”旅游等特色产业模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房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会议指出,十条措施》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确保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我省落地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的贯彻意见。《通知》将全面指导我省今后一段时期自然资源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化土地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地灾综合防治能力、持续做好定点帮扶、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我省乡村振兴工作重要组成文件。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十条措施》,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用好用活政策,创新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媒体提问

1.新华社:我们见到了《十条措施》第一条就是“坚守耕地保护”,为什么把耕地保护强调得这么重? 

    (耕地保护监督处 处长 薛红)答: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美丽,离不开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基础。保护好耕地这个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对新时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作了全面部署。
    当前四川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资源十分紧张。万物土中生,耕地是农业之根本,四川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之一,我们必须立足自身来解决好吃饭问题,这是一个政治任务。确保四川人民的吃饭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要保护好耕地。2021年,我省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以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着力点,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扎实有效地推进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执法监管局副局长 彭智力)答: 从执法监管的角度来看,目前我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还很突出,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的情况屡禁不绝,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尤其是土地违法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今年自然资源部对全国卫片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一是由过去的季度监测变为月度监测。二是实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模式。三是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破坏耕地挖湖造景等违法行为列为当前卫片执法工作重点。可以看出,从中央到地方,都将耕地保护“严”的要求贯穿始终,同时也为我们下步如何开展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我相信,在今后的耕地保护工作中,执法监管“利剑”作用将会更加突显,我们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2.人民网:我们看了《十条措施》每一条都很重要,第二条明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乡村振兴要启动乡村建设行动,请问这轮县乡级规划编制总体进度?假设还未完成编制或经批准,请问现在乡村建设以上轮规划为引导或以什么规划来管控约束? 

    (国土空间规划局 副局长 庞佑军)答:
    (一)关于县乡级规划编制总体进度。目前,我厅正牵头全力推进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需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154个县已全部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完成编制报批。按照《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我厅正试点推进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力争在2021年底前形成一批乡村规划编制样本,制定一批乡村规划标准规范,培育一批乡村规划编制团队,打造一批乡村建设特色典范,为实现全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应编尽编奠定基础。
    (二)关于县乡级规划批准前,乡村建设规划依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6条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近期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更好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我厅多措并举,针对建设活动空间规划问题提出了多渠道解决方案。一是报经省政府同意,于今年2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6号),提出各市(州)可对本地区2021年、2022年急需落地的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等进行统筹,综合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作为各市(州)、县(市、区)建设用地选址、预审、报批和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等的规划依据。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6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会议精神,于今年3月上旬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2021〕-522),针对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符合情况,分类提出了规划适用方案。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批准前,依据以上两个通知规定办理,能够充分保障乡村振兴对国土空间需要,能够有效保障乡村振兴的相关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3.四川日报:在过去的脱贫攻坚战中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含金量”很重,深受地方和项目区群众欢迎,《十条措施》中仍然明文“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请问如何延续利用好这一政策?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副处长 韦佳君)答:增减挂钩是自然资源部门一项重要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从多年的实践看,我省把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作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政策创新、不断强化制度供给、持续深化试点改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在优化农村用地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十条措施》中也明确将继续用好用活这一政策,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优化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工作实施。

    一是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其余贫困地区省域内调剂政策得到了市、县的欢迎。经向自然资源部了解,过渡期间政策考虑是,要坚持既定的工作原则不变,也就是说,要保持调剂范围、价格标准、量价双重调节机制和监管责任不变,总体上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同时,自然资源部将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进一步完善调节的工作路径,通过省对省的协商,来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跨省调剂。我厅也将积极跟进,加强与东部对口支援省份的沟通和协商,及时对接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事宜。

    二是更加强调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保障。将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载体工程,在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各地根据当地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统筹拆旧复垦区与新建聚居点选址,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项目取得的节余指标要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等用地后,方可将节余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

    三是更加注重农民利益维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调参与农户意愿表达,始终坚持把尊重农民意愿放在首位,不搞强迫命令,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行开展。不搞大拆大建和“运动式”搬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施中,参与农民意愿有变化的,可以申请退出拆旧复垦。鼓励群众参与到实施规划编制各个环节,坚决杜绝为了追求多增节余指标盲目建高楼、强迫农民住高楼。

    四是更加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省级层面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并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引,指导各地在做好农民安置补偿前提下,及时开展复垦工作,加大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建设投入,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和促进乡村科学发展。 

    4.四川广播电视台:《十条措施》第七条“大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中提到“支持市(州)、县(市、区)使用一般债券、引入社会资金、整合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等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我们觉得这很有创新性,目前省内有个案没有?如何启动试点? 

    (地质灾害防治处 副处长 胥良)答:四川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发育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防灾形势严峻,防治任务艰巨。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作为“生命工程”和“底板工程”。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保障水平,前期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编制了《四川省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拟用3年时间,集中必要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开展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攻坚,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能力。该计划已于2021年4月中旬经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这其中就提出了“支持市(州)、县(市、区)使用一般债券、引入社会资金、整合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等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保障措施。 

    大家都知道,我省脱贫县大部分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多渠道解决项目资金筹措是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的关键。

    关于一般债券使用。探索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省首次提出,具有开创性,这主要还是要调动发挥市、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与各市(州)进行了充分对接沟通,达成了初步共识,认为将一般债券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既是解决资金筹措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重要举措。目前市、县正着手将地灾项目纳入一般债券通盘考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市、县的业务指导,确保能见实效。 

    关于引入社会资金。去年,我省已在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沟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探索开展了引入社会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试点工作。在项目立项阶段,我们对该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进行了调查,发现不仅威胁到当地群众,还威胁到企业。在制定防治资金出资方案时,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落实了受益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经过政策讲解和多方协调,受益企业自愿承担了20%的治理费用,从而减轻了政府的资金压力,加快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消除了地灾隐患威胁。今后,我省将继续推进“谁受益、谁投资”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资金投入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主动参与地灾防治项目投资,推动由过去主要靠中省财政专项补助投入为主,向多元化筹资“组合拳”的转变,变靠财政单一途径投资为多渠道投资,变一个积极性为多个积极性,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夯实地灾防治“安全底板”。 

    关于整合惠农惠民政策、多渠道筹措地灾整治资金。这一直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努力探索和积极推动的工作。比如,这些年来成都市在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时,在争取中省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县通过统筹自然资源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政策红利,再给予避险搬迁群众一定补助,极大提升受威胁群众搬迁积极性。近年来,成都市通过积极实施避险搬迁安置,使2千余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搬离危险区。其余市(州)也在积极探索相关涉农惠农政策整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推动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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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厅召开2021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扶贫办


5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1年第1次新闻通气会。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安军,办公室、登记局、利用处、规划局、管制处、修复处、耕保处、防治处、矿保处、地勘处、执法局、扶贫办、宣教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13新闻媒体单位应邀参加本次新闻通气会。

会上,谢安军通报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又称《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政策出台的意义等相关内容,相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围绕保障农民建房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经济地理版图、鼓励多渠道筹措地灾防治资金、探索“地质+”旅游等特色产业模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房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会议指出,十条措施》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确保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我省落地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的贯彻意见。《通知》将全面指导我省今后一段时期自然资源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化土地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地灾综合防治能力、持续做好定点帮扶、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我省乡村振兴工作重要组成文件。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十条措施》,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用好用活政策,创新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媒体提问

1.新华社:我们见到了《十条措施》第一条就是“坚守耕地保护”,为什么把耕地保护强调得这么重? 

    (耕地保护监督处 处长 薛红)答: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美丽,离不开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基础。保护好耕地这个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对新时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作了全面部署。
    当前四川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资源十分紧张。万物土中生,耕地是农业之根本,四川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之一,我们必须立足自身来解决好吃饭问题,这是一个政治任务。确保四川人民的吃饭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要保护好耕地。2021年,我省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以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着力点,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扎实有效地推进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执法监管局副局长 彭智力)答: 从执法监管的角度来看,目前我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还很突出,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的情况屡禁不绝,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尤其是土地违法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今年自然资源部对全国卫片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一是由过去的季度监测变为月度监测。二是实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模式。三是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破坏耕地挖湖造景等违法行为列为当前卫片执法工作重点。可以看出,从中央到地方,都将耕地保护“严”的要求贯穿始终,同时也为我们下步如何开展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我相信,在今后的耕地保护工作中,执法监管“利剑”作用将会更加突显,我们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2.人民网:我们看了《十条措施》每一条都很重要,第二条明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乡村振兴要启动乡村建设行动,请问这轮县乡级规划编制总体进度?假设还未完成编制或经批准,请问现在乡村建设以上轮规划为引导或以什么规划来管控约束? 

    (国土空间规划局 副局长 庞佑军)答:
    (一)关于县乡级规划编制总体进度。目前,我厅正牵头全力推进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需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154个县已全部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完成编制报批。按照《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我厅正试点推进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力争在2021年底前形成一批乡村规划编制样本,制定一批乡村规划标准规范,培育一批乡村规划编制团队,打造一批乡村建设特色典范,为实现全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应编尽编奠定基础。
    (二)关于县乡级规划批准前,乡村建设规划依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6条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近期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更好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我厅多措并举,针对建设活动空间规划问题提出了多渠道解决方案。一是报经省政府同意,于今年2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6号),提出各市(州)可对本地区2021年、2022年急需落地的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等进行统筹,综合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作为各市(州)、县(市、区)建设用地选址、预审、报批和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等的规划依据。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6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会议精神,于今年3月上旬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2021〕-522),针对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符合情况,分类提出了规划适用方案。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批准前,依据以上两个通知规定办理,能够充分保障乡村振兴对国土空间需要,能够有效保障乡村振兴的相关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3.四川日报:在过去的脱贫攻坚战中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含金量”很重,深受地方和项目区群众欢迎,《十条措施》中仍然明文“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请问如何延续利用好这一政策?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副处长 韦佳君)答:增减挂钩是自然资源部门一项重要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从多年的实践看,我省把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作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政策创新、不断强化制度供给、持续深化试点改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在优化农村用地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十条措施》中也明确将继续用好用活这一政策,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优化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工作实施。

    一是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其余贫困地区省域内调剂政策得到了市、县的欢迎。经向自然资源部了解,过渡期间政策考虑是,要坚持既定的工作原则不变,也就是说,要保持调剂范围、价格标准、量价双重调节机制和监管责任不变,总体上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同时,自然资源部将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进一步完善调节的工作路径,通过省对省的协商,来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跨省调剂。我厅也将积极跟进,加强与东部对口支援省份的沟通和协商,及时对接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事宜。

    二是更加强调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保障。将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载体工程,在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各地根据当地乡村振兴规划方案,统筹拆旧复垦区与新建聚居点选址,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项目取得的节余指标要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等用地后,方可将节余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

    三是更加注重农民利益维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调参与农户意愿表达,始终坚持把尊重农民意愿放在首位,不搞强迫命令,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行开展。不搞大拆大建和“运动式”搬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施中,参与农民意愿有变化的,可以申请退出拆旧复垦。鼓励群众参与到实施规划编制各个环节,坚决杜绝为了追求多增节余指标盲目建高楼、强迫农民住高楼。

    四是更加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省级层面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并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引,指导各地在做好农民安置补偿前提下,及时开展复垦工作,加大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建设投入,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和促进乡村科学发展。 

    4.四川广播电视台:《十条措施》第七条“大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中提到“支持市(州)、县(市、区)使用一般债券、引入社会资金、整合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等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我们觉得这很有创新性,目前省内有个案没有?如何启动试点? 

    (地质灾害防治处 副处长 胥良)答:四川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发育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防灾形势严峻,防治任务艰巨。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作为“生命工程”和“底板工程”。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保障水平,前期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编制了《四川省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拟用3年时间,集中必要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开展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攻坚,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能力。该计划已于2021年4月中旬经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这其中就提出了“支持市(州)、县(市、区)使用一般债券、引入社会资金、整合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等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保障措施。 

    大家都知道,我省脱贫县大部分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多渠道解决项目资金筹措是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的关键。

    关于一般债券使用。探索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省首次提出,具有开创性,这主要还是要调动发挥市、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与各市(州)进行了充分对接沟通,达成了初步共识,认为将一般债券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既是解决资金筹措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重要举措。目前市、县正着手将地灾项目纳入一般债券通盘考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市、县的业务指导,确保能见实效。 

    关于引入社会资金。去年,我省已在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沟特大型泥石流治理工程探索开展了引入社会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试点工作。在项目立项阶段,我们对该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进行了调查,发现不仅威胁到当地群众,还威胁到企业。在制定防治资金出资方案时,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落实了受益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经过政策讲解和多方协调,受益企业自愿承担了20%的治理费用,从而减轻了政府的资金压力,加快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消除了地灾隐患威胁。今后,我省将继续推进“谁受益、谁投资”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资金投入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主动参与地灾防治项目投资,推动由过去主要靠中省财政专项补助投入为主,向多元化筹资“组合拳”的转变,变靠财政单一途径投资为多渠道投资,变一个积极性为多个积极性,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夯实地灾防治“安全底板”。 

    关于整合惠农惠民政策、多渠道筹措地灾整治资金。这一直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努力探索和积极推动的工作。比如,这些年来成都市在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时,在争取中省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县通过统筹自然资源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政策红利,再给予避险搬迁群众一定补助,极大提升受威胁群众搬迁积极性。近年来,成都市通过积极实施避险搬迁安置,使2千余处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搬离危险区。其余市(州)也在积极探索相关涉农惠农政策整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推动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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