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求《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测绘局、省大数据中心、省国动办联合起草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9日—2023年10月10日。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于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成都市百卉路4号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信封上请注明“反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cdcjc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罗丹,028-87036051。
附件:1.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