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的公告
为总结宣传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更好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畴
征集案例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四川省域范围内实施完成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保护修复、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且项目推进全过程合法、合规,不涉及督察、审计整改问题。
二、征集对象
(一)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机构
(三)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企业
三、征集要求
(一)文本
1.征集案例文本采用纪实通讯文体,介绍案例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运作模式、综合效益等,字数在3000字左右。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杜绝虚报。
2.征集案例应兼具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有一定的示范价值,适于向省内外公开推广。
3.征集案例应主题明确、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可靠、图文并茂,突出生态保护修复的实际成效。具体案例推荐表和编写提纲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图片
1.每个案例提供6-8幅反映生态保护修复实效的图片,最好提供同一视角的新旧对比图片。
2.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且为原创或不会产生版权纠纷风险。
3.每幅图片需要简要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
(三)视频
对视频提供不作硬性要求,如有案例的相关视频,可与文本与图片一同提供。
四、征集流程
(一)资料提交(2023年1月11日至2月26日)。申报单位将案例资料(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收件人邮箱(邮件主题为“XXX单位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投稿”),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二)评选(2023年2月27日至4月2日)。根据提交资料进行案例评选,主要侧重于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效益,对效益突出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考察。
(三)成果发布(2023年4月3日至5月6日)。根据评选结果,对入选案例进行公示和发布。入选案例将作为后续激励考核的依据。
五、相关事项
申报单位将案例资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其统一推荐报送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提前对申报单位的案例资料进行评估把关,每个市(州)推荐案例不多于5个。
收件人及电话:马晓菲,028—87717960,18650123839
黄孝森,028—87036259
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
邮箱:1376512646@qq.com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