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近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明确2022年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宗数比例30%以上,2023年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为实现改革目标,眉山市将开展区域评估,完成前置审批,由政府事前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这些评价事项以前由企业自行分散开展,现改为“政府办”,由“政府买单”,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建立指标体系,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增加以“亩均税收”为主干的经济类、能耗类、环境类、规划类指标,综合考虑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发展现状和区位地理条件等,对每个地块制定符合园区实际的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眉山市还积极推行“标准地”报建审批“一窗受理”服务模式。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用地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并完成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推动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
眉山市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准地”实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全流程协同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用地企业新型监管机制,将企业相关违规违约行为纳入信用档案管理,倒逼工业企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