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求《四川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文件精神,规范采矿用地管理,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推动全省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起草了《四川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9月11日。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于9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成都市百卉路4号省自然资源厅管制处,信封上请注明“反馈四川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cytgzhi@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实,028-87036267。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