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拟对泸州市叙永县大石镇红洞桥村11、12社滑坡等5起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开展省级奖励的公示
2025年7月4日,阿坝州理县古尔沟镇沙坝村梅多组转经楼沟发生泥石流灾害,规模约9万立方米,造成6栋房屋倒塌,25栋房屋、117亩农田及道路、车辆、电力设施等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6000万元。因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29户101人可能的因灾伤亡,实现成功避险。
2025年7月4日,阿坝州松潘县小河镇丰河村沙冒沟发生泥石流灾害,规模约18.5万立方米,造成14栋房屋、260亩土地及车辆、电力设施等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因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13户36人可能的因灾伤亡,实现成功避险。
2025年7月24日,泸州市叙永县大石镇红洞桥村11、12社发生滑坡灾害,规模约500万立方米,造成11处房屋倒塌,23处房屋、564亩农田、10余亩鱼塘不同程度受损,道路垮塌阻断3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约2255万元。因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56户117人可能的因灾伤亡,实现成功避险。
2025年7月26日,阿坝州汶川县灞州镇阿尔村二组小沟突发泥石流灾害,规模约5000立方米,造成17户房屋、17辆车及道路、桥梁、供水管道等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因巡查到位并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17户42人可能的因灾伤亡,实现成功避险。
2025年9月5日,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白鹰村7组养生苑酒店后侧发生滑坡灾害,规模约3000立方米,造成酒店8间房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因酒店人员雨中巡查及时,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避免了31人可能的因灾伤亡,实现成功避险。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5号)规定,经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我厅组织专家现场核实,拟对上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推荐理县古尔沟镇沙坝村村民委员会、松潘县小河镇丰河村村民委员会、叙永县大石镇红洞桥村村民委员会、汶川县灞州镇阿尔村村民委员会为2025年度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推荐朝天区曾家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媛媛为2025年度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其中,理县古尔沟镇沙坝村村民委员会、叙永县大石镇红洞桥村村民委员会符合《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中一等奖物质奖励条件,拟分别给予5万元物质奖励,松潘县小河镇丰河村村民委员会、汶川县灞州镇阿尔村村民委员会符合省级三等奖物质奖励条件,拟分别给予2万元物质奖励;蔡媛媛同志符合省级三等奖物质奖励条件,拟给予1万元物质奖励。
现通过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对泸州市叙永县大石镇红洞桥村11、12社滑坡等5起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至1月4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处提出意见,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客观真实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人:农健孚
电话:028-87033246
邮箱:523302864@qq.com
附件:
1.阿坝州理县古尔沟镇沙坝村梅多组转经楼沟泥石流灾害成功避险现场核查报告
2.阿坝州松潘县小河镇丰河村沙冒沟泥石流灾害成功避险现场核查报告
3.泸州市叙永县大石镇红洞桥村11、12社滑坡灾害成功避险现场核查报告
4.阿坝州汶川县灞州镇阿尔村二组小沟泥石流灾害成功避险现场核查报告
5.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白鹰村7组养生苑酒店后侧滑坡灾害成功避险现场核查报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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